要全面評價干部、辯證看待干部、科學使用干部,從而形成能者上、優者獎、庸者下、劣者汰良好局面,離不開科學的干部評價體系,它不僅是衡量干部優劣的標尺,也是決定干部升降的準繩,更是干部“上”之有據、“下”得服氣的保障。因此,要構建一套干部能上能下的標準化運行體系。
堅持“日常了解+立體衡量”,從群眾滿意度考量干部作風虛實。干部的工作始終圍繞人民群眾的需求展開,群眾對工作的滿意度與認可度,是衡量干部工作成效的重要標準。推動領導干部能上能下,需把群眾滿意度作為考準察實干部現實表現的基礎性環節,探索建立“日常了解+立體衡量”評價機制。在日常了解方面,加強涉紀涉法問題線索的信息互通共享,及時收集輿情民意,常態化對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運行情況進行科學分析研判。在立體衡量方面,把評價權交給干部群眾,將群眾評、上級評、下級評、內部評等納入考核內容,制作量化測評表,多渠道掌握干部“八小時外”的社交圈、生活圈及道德品行,推動評價方式由單一向多元轉變、評價范圍由內部向外部擴展,構建覆蓋“八小時內”和“八小時外”的群眾評價體系。
堅持“分類排名+精準認定”,從實績認可度考準干部工作質效。干部的優劣需經時間檢驗,干部的實績是長期在履行崗位職責實踐中取得的成績,集中體現了干部的思想、品德、能力、才干等。推動領導干部能上能下,要完善干部績效評估體系,將市管干部、鄉鎮和區直部門黨政正職、鄉鎮領導等按類別制定考核指標并進行分類排名,重視干部一貫表現和整體工作,增強考核評價的科學性,實現同類競爭。要緊密結合干部職責定位,將綜合考評與年度考核、任職考察、專項考核、任期考核相互補充印證,全面、歷史、辯證地評價干部,精準認定干部履職成效,推動干部考核評價機制更加科學、民主、規范。
堅持“動態調整+激勵關懷”,從選用精準度考察干部履職能力。推進干部能上能下的重點在于解決“下”的問題,要用好干部評價結果,明確“下”的標準、程序、方法,劃出“下”的硬杠杠,確保干部“下”之有據、“下”之有序。要全面解讀《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規定》中“下”的十五種情形,細化工作落實不力、工作敷衍塞責、服務群眾不實等為官不為的表現,制定領導干部不擔當、不作為、亂作為的負面清單,建立剛性規則。例如,對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市委決策部署不堅決、省市考核連續排名靠后、未完成目標任務、品行不端、群眾意見大者,應果斷處理、絕不姑息,依規調離崗位、改任職級、免職或降職。同時,對“下”的干部要制定溝通機制,定期回訪和談心談話,及時了解其思想動態、工作成效等情況,鼓勵其重樹信心。對表現突出且符合條件的干部,經考察后可重新任用,推動形成能者上、優者獎、庸者下、劣者汰的用人導向和從政環境。(康文明 周露)
